坐拥海量理财客户,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张某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由于身居重要岗位,该消息曾一度引来行业高度关注。
时隔半年后,张某东的下场终于浮出水面。4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张某东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事判决书在2017-2019年利用负责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05.37万元,张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透视张某东的受贿情况,即便是头部金融机构,想要推动产品引入或维护渠道关系,也需要多方打点,部分大型金融机构人员甚至以参加业务研讨会的名义行贿“凑份子”,可算是煞费苦心。
浦发总行产品经理被判三年
对于各家金融机构来说,银行渠道关系的维护可谓是重中之重。而总行的私人银行部更是香饽饽部门,权力腐败也极易产生。
2021年10月,“廉洁上海”曾通报,浦发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张某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隔半年后,张某东的判决终于出炉,其违法事实也得以展露。
法院指出,张某东在担任浦发银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经理期间,利用负责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行工作的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处罚。
复盘张某东的投案行程来看,2021年10月8日,其主动至上海市宝山区监察委员会谈话,供述了上海市宝山区监察委员会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并检举了他人的犯罪事实。同日张某东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1月5日被刑事拘留,1月14日被正式逮捕。
也正因为此,张某东被认定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被法院从轻、从宽处理。但综合张某东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法院认为对其不宜适用缓刑。
最终,上海市宝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某东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多家金融机构被索贿
从总金额上来看,张某东受贿的规模或许并不算特别高。根据法院查明,2017年至2019年,张某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5.37万元。
作为浦发银行总行私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张某东的级别同样不高,但其手中的权力却不小。由于其负责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张某东对外索贿之路相当顺利,即便是头部金融机构的业务负责人、销售经理,也纷纷配合。
盘点那些年张某东索贿过的金融机构相关人员——
1.2018年,张某东负责“星和结构化债券投资”“上海证券海银心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浦兴年年利”等系列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按照其领导浦发银行总行私行部产品管理处副处长鲁某的要求,为鲁某的特定关系人刘某谋取利益,提出让上述金融产品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公司购买刘某所指定的奥园地产、融信地产等公司债券,先后三次非法收受刘某给予的贿赂共计22万元。
星和结构化债券投资——外贸信托-星和结构化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浦兴年年利——兴证资管浦兴年年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2017年下半年,张某东利用负责“天风证券天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列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向担任该金融产品投资顾问的天风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销售总监陈某索取贿赂,张某东通过其朋友王某在北京市某酒店收取现金共计8万元。
3.2018年上半年,张某东利用负责“赞晨结构化债券投资”系列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向担任该金融产品管理人的上海XX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总经理郭某索取贿赂。张某东两次通过其朋友刘某3前往上海XX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收取现金共计50万元。
赞晨结构化债券投资——外贸信托-赞晨结构化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2018年上半年,张某东利用负责“景睿信合诚强债结构化债券投资”系列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向担任该金融产品投资顾问的北京XX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索取贿赂。张某东通过其朋友魏某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附近收取现金37万元。
景睿信合诚强债结构化债券投资——外贸信托-景睿信合诚强债结构化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张某东利用负责“天弘浦盈弘进”系列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向担任该金融产品管理人的高级销售经理索取贿赂。张某东在上海市虹口区某饭馆内收取价值共计6.3万元的京东购物卡。
6.2018年下半年,张某东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找到浦发银行相关金融产品的合作机构东兴XX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中信建投资管部总监、德邦证券资管部高级经理,以浦发银行举办业务研讨会的名义,向上述三家公司索取贿赂共计82.071万元。扣除会议支出后,张某东实得30万元。
实际上,采取业务研讨会套取费用的模式并不高明,各家机构对类似费用审查颇严。在案件中,三家券商也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内部报签稿纸、立项请示、供应商选择确认表、会务服务协议、业务回单、签到表等。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多部门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在银行端查实存在受贿行为后,行贿查实过程也将牵扯出券商、信托、公私募、融资方等多方利益纠葛问题。
部分涉案代销产品违约
在张某东落网之前,上文所述的其领导鲁某勇已先行被带走。
2021年8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官网通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原副处长鲁某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宝山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由于二人均任职于产品管理处,业内普遍认为其与多款产品代销案有关。就涉案的几款产品来看,其中不乏违约者存在。
例如,此前《大河报》曾报道称,浦发银行理财经理向投资者推荐了一款年利率5.3%,名为“星和1期结构化债券投资”的理财产品,并称该理财产品“保本保息、很稳健,且到期准时兑付,不用操心”。产品发行于2020年4月1日,风险等级为R4,本该于2021年4月16号到期,但到期后无法如期支付。
类似地,浦发银行2018年代销的“西部利得-飞马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同样出现延期兑付,引发多起消费者投诉。2020年4月16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一则关于浦发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据投资人收到的回函,通报所指产品正为浦发银行代销的“西部利得-飞马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彼时,银保监会指出,浦发银行存在五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是在准入环节未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分析,尽职调查不到位;
二是在向部分客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代销产品并录音录像,而是采用上门服务模式;
三是产品合同的首页出现了明显的浦发银行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浦发银行自主管理理财产品;
四是风险揭示书中未包含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客户权益须知等内容;
五是未按照监管要求,在产品发行后持续跟踪和穿透管理。
2021年4月,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浦发银行代销业务问题的处罚:因于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浦发银行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60万元。对此,浦发银行回应称,其对相关问题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全面梳理代销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服务模式。
浦发银行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该行个人客户(含信用卡)突破1.38亿户,AUM个人金融资产余额达到3.87万亿元,个人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10344亿元,基金保有量达到1860亿元。报告期财富收入达到67.57亿元。私人银行客户规模2.7万户,管理私人银行客户金融资产超过5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