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顾海东通报:5月5日晚上,苏州市发布了第125号通告,从5月6日零时起,全市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其中包括:市民凭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单位、小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对14天内仅有苏州市域内行程轨迹的车辆和驾乘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12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凭证,在各个交通防控查验点可不再进行核酸采样,可在全市各交通通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