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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后管理不尽职等12项违规,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被罚没共672万余元

[2022-05-20 18:47:28] 来源:中华网财经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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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华网财经5月20日讯,据银保监会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湖北银保监局公布的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19号)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涉12项违法违

  中华网财经5月20日讯,据银保监会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湖北银保监局公布的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19号)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涉12项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发放不审慎,部分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且风险分类不准确;

  二、通过以贷还贷方式延缓风险暴露;

  三、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以贷收息,延缓风险暴露;

  四、通过借新还旧和贷款展期等方式延缓风险暴露;

  五、贷款被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通过重组掩盖不良;

  六、未落实授信批复条件,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延缓风险暴露;

  七、以贷款资金开立定期存单并质押发放贷款,虚增资产负债规模;

  八、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和归还关联企业贷款;

  九、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十、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十一、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

  十二、未落实授信条件且未严格审核投资用途。

  湖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予以罚款5362445.33元,没收违法所得1362445.33元,罚没合计6724890.66元;对责任人胡海峰予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汪俊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张立中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李佳源、唐皓分别予以警告,处罚日期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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