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海市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建设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就业大市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调整优化高校毕业生相关服务等。
包括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对具有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1年且按规定至少为1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8000元的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