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近日,遂宁市发布《遂宁市主城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 健康发展九条措施》。 文件提出,住房商业贷款可又贷又取。凡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商业贷款的,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对合理住房需求给予购房补贴。凡在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140(含)平方米补贴8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140(不含)平方米以上补贴100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