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反复对于就业的影响,在2022年与2020年发生了一些变化;
其中之一是2022年疫情反复的时点与2020年存在不同;
2020年疫情反复在春节期间,存在一定数量的留乡未返城人员,或压低了城镇调查失业率;
对于2020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是否被压低,尝试使用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及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等数据进行刻画;
2022年疫情反复在3月逐步发生,春节前返乡的人员已逐步返城;
如果2022年疫情反复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程度接近2020年,那返城人员有可能推高城镇调查失业率,这也对应了当前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上行,但可能仍未结束;
现阶段对于增量政策工具讨论较多,但需要对增量政策工具锚定的目标进一步明确,
由于宏观调控的目标包括多个,当前时点我们认为或应对充分就业赋予更高的权重;
原因在于虽然经济增长会带动就业增加,但面对疫情扰动,并不适用经济正常运行状态下的政策集合;
或需要将目标直接锚定充分就业,尽量缩短从经济增长向充分就业传导的时间窗口;
在具体行业上,或应该重点支持以下八个行业:
第一,制造业、建筑业,容纳就业排名前两位的行业;
第二,批发零售、租赁商务,既容纳了大量就业,也受到了一定的疫情冲击;
第三,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科技勘查、文体娱乐,就业占比看似不高,但可能受疫情冲击最为严重,对于就业的挤出或也更为明显。
风险提示事件:1、政策变动风险。2、疫情变化风险。3、劳动力的测算基于一定的假设以及公开历史数据的归纳分析,相关结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