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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次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中国人寿赵县支公司被罚8万

[2022-05-30 16:18:07] 来源:中华网财经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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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华网财经5月30日讯,据银保监会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河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赵县支公司因两次未经

  中华网财经5月30日讯,据银保监会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河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赵县支公司因两次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河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人寿赵县支公司处八万元罚款;对吕西波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对张立松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处罚日期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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