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5月30日讯,据银保监会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河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显示,国寿财险廊坊市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河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国寿财险廊坊市中心支公司处三十五万元罚款;对李晓东予以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处罚日期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