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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农商行因贷款“三查”流于形式被罚80万,8名责任人同时遭罚

[2022-05-30 15:38:09] 来源:中华网财经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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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华网财经5月30日讯,据银保监会5月28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平凉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平银保监行处〔2022〕7号)显示,平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内部控制

  中华网财经5月30日讯,据银保监会5月28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平凉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平银保监行处〔2022〕7号)显示,平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内部控制管理缺位及违规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流于形式、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平凉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作出如下处罚:

  1.对平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80万元罚款处罚

  2.对时任平凉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李爱信予以6万元罚款处罚

  3.对时任平凉农村商业银行行长管宏予以5万元罚款处罚

  4.对时任平凉农村商业银行监事长伍彦文予以5万元罚款处罚

  5.对时任平凉农村商业银行定北路支行行长郭建军予以警告处罚

  6.对时任平凉农村商业银行定北路支行客户经理段晓萍予以警告处罚

  7.对时任平凉农村商业银行马庄支行行长朱桂琴予以警告处罚

  8.对时任平凉农村商业银行新民路支行副行长冯小丽予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

  9.对时任平凉农村商业银行新民路支行行长马亚琴予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

  处罚日期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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