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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设立3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

[2022-06-01 10:47:18] 来源:金融界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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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活跃消费市场。省对各地促消费

  金融界6月1日消息,广东省政府网站1日发布《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各领域消费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

  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广州、深圳购车指标,各地不得新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支持广州、深圳增加二手车周转指标,简化二手车周转指标使用程序和要求。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开展汽车整车平行进口业务,衔接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通办”措施,推行直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省购车上牌(实施小客车增量指标控制的地市除外),放宽流动人口在我省购车条件。

  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今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万个,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鼓励各市组织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的促销力度,推动我省家电升级换代。各地采取企业让利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的激励政策,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评价机制,加大对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促消费成效显著的市根据销售业绩给予奖励。

  鼓励生产端、贸易端、消费端联合促消费。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活跃消费市场。省对各地促消费行动实行奖补政策。省设立3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在全省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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