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6月2日讯,据银保监会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辽宁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银保监罚决〔2022〕24号显示:
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石洪峰
经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存在以下利用保险代理人以从事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平安财险辽宁分公司及所辖鞍山中心支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等7家中心支公司将部分无保险中介资质的车商渠道业务,虚构为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其所辖分支机构和北京瑞金恒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代理业务。
上述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涉及保费合计40604.08万元、手续费合计7724.55万元,其中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其所辖分支机构涉及保费38433.12万元、手续费7335万元,北京瑞金恒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涉及保费2170.96万元、手续费389.55万元。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保险专业代理合同、虚构中介业务的情况说明、虚构中介业务数据等证据证明。
辽宁银保监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责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改正,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