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银保监会延边银保监分局披露了4则关于吉林银行延边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信息。
延边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延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4号)显示,因违规通过以贷还贷方式掩盖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延边银保监分局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胡英强作出警告。
另外,延边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延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6号)显示,因隐瞒不良贷款真实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延边银保监分局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蔡诗峰作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