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之后,一大波利好民企的政策在路上。央行承诺拓宽民企融资途径,银保监会设定新目标,在新增贷款中大幅提高对民企贷款比例。最高法通报,将继续加大甄别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冤错案件,尽快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第二批典型案例。
政策预期空前提升之时,我们却愿意看到更多理性和冷静。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首次提出“一二五”目标时,银行股应声大跌。直到监管人士出面澄清才算消停。“一二五”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根据监管人士的说法,这并非硬性考核目标,也不会要求每家银行必须达到。这种“误读”或属偶然,但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我们该怎样对民营经济好?扶持民企应该拿出怎样的政策?一位民营企业家说,我们只需要公平待遇,不需要特别的优惠。我们相信这代表了企业家的普遍诉求。
为了扶持与鼓励民营经济,决策部门曾先后发布了若干“非公经济36条”,这些政策内容概括成一句话,就是一视同仁或非歧视的公平待遇,没有一项政策包含特殊的偏向和优厚。这与最近热议的“监管中性”基本理念大体相似。银行业集体误读监管言论并引发市场恐慌,就是误认为行政力量将介入银行微观管理,甚而直接决定信贷投向。作为上市公司,这些银行当然应自主为其经营决策负责,为股东创造价值。一旦原有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定价原则被打破,谁为可能的风险担责?
当前一些民企因各种原因陷入困境,政府出手救助可谓非常举措,意在可以让这些企业缓一口气,助其度一时之困厄。即使如此,我们也不期望各地政府主动走上前台,我们希望他们可以创造有利的条件,引导市场主体参与进来,以商业方式完成救助,让利益相关者各得其所。政府之手介入,重要的是帮助市场参与者修复信心,使市场这架机器恢复正常运行。不打破市场通行规则,不破坏市场定价原则,是这种救助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
监管者应该信奉这样的理念:对民企来说,最大的利好永远是公平待遇。实事求是地说,民企眼前的困难与前期政策偏差有一定关系。央行行长易纲曾坦陈,前期一些政策制定考虑不周、缺乏协调、执行偏离,强监管政策效应叠加,导致了一定的信用紧缩,加大了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即使从这个角度看,民企需要的也绝非更为特殊的政策优惠。
我们以为,就扶持民企的政策措施而言,监管者应该有足够的诚意反省前期政策的缺失和不足。市场需要看到监管者正在做出的调整和改变。比如,如何保证今后的政策制定更多地听取来自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执行中一旦出现偏差,谁来纠正,纠错机制怎样触发?强监管效应叠加说到底是监管协调的问题。过去我们关注的重点是避免监管盲区,现在怎样更好地协调各监管部门的动作,避免因监管叠加触发处置风险的风险?对民企来说,如果监管者秉持对市场的敬畏之心,以更为科学的方式制定和执行政策,其实也是一大利好。提升民企信心,监管者可以做的显然更多。
简而言之,有利于民企发展的政策措施,都应该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都应该符合市场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个别或者部分企业的特殊优惠,意味着对大部分企业的不公平。当市场的选择权被剥夺的时候,没有真赢家。历史早已告诉我们,一旦市场无法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民企会面对怎样的生存环境。民企生来就属于市场,也只有市场能够成就他们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