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刘翔与北京太火红鸟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刘翔诉称,被告未经授权,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题为“刘翔的苦与泪,如何利用智能运动健康设备将运动伤害降到最低”的配图文章,擅自使用原告多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尾部位置植入广告,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
法院审理认为,刘翔为我国知名退役运动员,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微信公众号推文中使用多幅原告肖像图片,有一定商业使用性质,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被告辩称其构成合理使用,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刘翔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