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铁路局是否无错 律师提出质疑

[2015-10-19 12:09:46] 来源:腾讯新闻 编辑:王春雪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近日,浙江大学秀学生陈同学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觉得昆明铁路局在自己车票丢失后提供了多样证明自己购买了车票的证据后仍然让自己购买全票的要求不合理。

  不仅如此,浙江律师朱觉明也提到,《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三条有关“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的规定实际上违反了上位法——铁路法。

  铁路法第十四条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查看更多:铁路局   官司   诉讼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