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中央价目发布:居民气价暂不调整,调整医价年

[2015-10-22 11:34:06] 来源:中国网 编辑:鲁寒寒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中央定价目录发布】 10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价格机制改革的推进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截止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来形成;同时,推进改革也要兜住民生底线,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是价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线。

  就在国务院关于价格改革的发布会召开当日,发改委还公布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定价目录》,成为其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

  胡祖才谈及该《目录》的意义时表示,首先,大幅度缩减了中央定价范围,定价具体项目由以前的约100种减少为20种,约减少了80%,最大幅度进行了精简;其次,定价目录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这样便于社会监督;再次,目录名称由“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修改为《中央定价目录》,即目录之外,中央政府就没有定价权了。

  此外,胡祖才认为,“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近期也将完成。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截至9月底,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近期也陆续公布。

  “不管是中央定价目录还是地方定价目录,保留的定价项目基本上都属于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胡祖才强调。

  特别是强调要兜住民生底线,因为民生价格直接关系群众的利益。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要做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是价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线。

查看更多:价改   气价   医价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