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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需赔500万

[2015-12-18 14:24:37]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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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日上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在微博晒出法院判决书,称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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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 图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中称,由于正任编剧的电视剧 《宫锁连城》 抄袭自己的 《梅花烙》剧本。同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包括于正在内的五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12月25日,北京市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于正侵权成立,要求其致歉并与其他4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同时出品单位应立即停止发行传播 《宫锁连城》。于正随后提起上诉。2015年4月8日,“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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