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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妻子出轨生下子女 不鉴定就离婚

[2015-12-21 12:38:58] 来源:环球网 编辑:黎黎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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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老李和王芳(化名)早在2003年初就已登记结婚,两人很努力的想要小孩,但就是不能如愿。之后,夫妻双方为家庭生计,分别在不同地方打工。然而就在打工期间,多年不育的王芳竟在2010年和2013年分别生下一女一子。这让老李在高兴之余更多的是怀疑,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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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而王芳则针锋相对地说:“孩子是我们的,信不信由你,离婚就离婚,但孩子由我抚养。”王芳在法庭上大倒苦水,称因为原告误会,致使她多年来遭受无端侮辱与猜疑,夫妻感情早已荡然无存。两个孩子自出生便一直由她及家人抚养;而且孩子尚年幼,轻易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不利;加上老李及其家人多年来猜疑孩子非亲生,对孩子身心成长极为不利,且她又已作绝育手术,请求法院判决两个孩子均归她抚养,抚养费由她承担。而养女一直由老李及其家人抚养,为养女利益出发,抚养权应归原告所有,她亦不负担抚养费。

  地点: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与妻子离婚,婚生儿女由其妻王芳抚养,养女由老李抚养,互不负担抚养费。

  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原告对两个婚生孩子是否亲生的猜忌,致使原告、被告夫妻感情产生裂痕,现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准予二人离婚。至于孩子抚养权,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以及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优先考虑抚养权。遂作出如上判决。

  关于亲子鉴定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本案中,虽老李提出亲子鉴定遭王芳拒绝,但老李未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法院不予确认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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