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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警察安排卖淫女进看守所与押犯性交易

[2016-01-02 14:05:59]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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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穿过铁窗去嫖娼”的何玉玲有着怎样的神通?看守所的层层监管为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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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环城路的娱乐场所。

  重庆中西律师事务所主任侯亮说,我国看守所条例中,规定看守所会见参照监狱的制度和规定。但监狱法中,对会见的规定只有笼统的一句话,因此,一般按各地方或各单位自定的规定执行。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的“会见须知”显示,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会见的对象包括:亲属、监护人、经监狱批准的其他人员;罪犯亲属或监护人来监狱会见罪犯,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监狱发给的会见证;罪犯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三人。

  “会见须知”还规定,会见人进入会见场所,应当接受安全检查,遵守监狱有关管理制度;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会见。注意到,事发当天的5月2日正是双休日中的周六。雷荣辉告诉根据他们看守所内部的规则制度,周六周日可安排会见,但晚间不可以,他的确有违规之处。

  东乡县看守所一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看守所夜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看守所有1名所长、1名教导员、3名副所长,20多位民警每晚抽3名左右和带班领导一起值班。由于看守所已建成10多年,当时修建时办公楼和会见区在一起,这在当下其实是不规范的,现在看守所办公区和会见区大多分开,非办案人员不能进入会见区。

  同时,雷荣辉在看守所工作10余年,依规不能随便将在押罪犯带出监区后,在没有任何管控的情况下让其单独去会见女人。“如果知道她是卖淫人员,当时砍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同意。”雷荣辉说。曾到东乡县环城路多家养生场所试图寻找“露露”,无收获。

  东乡县看守所所长乐建中说,案发后,“露露”曾到看守所执行拘留,但他没有见过,也不知道“露露”的真实名字。知情人告诉东乡县发生卖淫女进看守所卖淫一事,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东乡县看守所个别负责人目无法纪;二是东乡县城色情服务并不鲜见。

  东乡县摩的司机都熟知县城“买春”一条街叫“环城路”。环城路上,有多家“养生会所”、“保健中心”。前台服务员见有澎湃新闻记者进店(未暴露记者身份),不容多说,就领着往封闭带床的包厢走,并一边问有没有熟悉的“小姐”。

  摩的司机在搭载澎湃新闻记者时,也不忘推销色情服务。他们说:“除了环城路外,县城一些酒店也是‘买春’的场所,不过需要联系鸡头。”入住的商务酒店服务员,曾多次介绍此类服务。这位女服务员说,卖淫女年龄十七八岁到30岁的都有,起价100元/次,他们每成功介绍一起,可以得到40元抽成。

  处罚避重就轻?

  材料显示,现年58岁的雷荣辉,男,出生于1957年7月5日,东乡县人,大专文化,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4月入党,曾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三级警长,一级警督。东乡县看守所内发生卖淫嫖娼丑闻案发后,警方在处理材料中依旧称雷荣辉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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