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随着广州等地新农合正式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城居保),全省新农合已全部完成 “转轨”。事关全省逾6000万名农村居民看病问题的新农合,整合后有哪些新变化,存在哪些现实困难,本报记者近日前往全省农村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
由于患者使用的很多药物不在三大目录之内,不能报销,农村居民看病的综合报销比例往往在50%以下。尤其是一些大病患者所需的常见药品也不在目录内,这些大病患者负担沉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医保6371万人参保,基本实现制度和人员全覆盖。住院支付比例从实施新医改前的54%提高到目前的76%,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43万元。
个案年缴91元最多报销18万元
从化市鳌头镇村民王良今年39岁,长期患有冠心病和急性前壁心肌梗死,家中还有3个孤儿需要照料。去年8月,他住院8天。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单显示,治疗费用31335元,自费金额为5343.88元,西药费4732.6元,自费金额为196.72元,检查费1917.8元,全部自费,化验费1714.1元,自费714.1元。合计花费40567元,自费金额为23253.8元,实际报销比例为42.7%。
去年7月,同村的赵美兰和王强夫妇也因为一场摩托车车祸而让全家陷入赤贫。当时,69岁的王强骑摩托车载着64岁的妻子翻下山崖。两人随后被送往从化市中心医院就诊,赵美兰住院75天,前后花费近9.8万元,最终自付5.3万元。而王强则花费31127元,最终自付13600元,夫妻俩通过城居保的报销比例分别为46%和56%。
在该村村干部王细花看来,每年只需要缴91元,就能报销18万元,农民看病负担大大减轻。否则,每年十多万元的看病费用,早就把农民家庭压垮了。“农民们最大的反响就是报销比例偏低。”梅州丰顺县汤西镇大罗村村民孙长海两年前患上肺癌,两年下来,他一共花费了32万元,报销了14万元,剩下18万元,由他在外地打工的两个子女支付。
现状综合报销比例仍偏低
清远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廖绍新科长向记者介绍说,清远参保城镇居民350万人,加上职工405万人,参保率98%以上。早在2011年1月开始,新农合便已转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全省都属于比较早的。他表示,转成城居保后,“待遇比以前大幅提高,算是一个中高级别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