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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丈夫另有其人 官方录入错误称不影响声誉

[2016-01-11 09:55:17] 来源:凤凰网 编辑:王叶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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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眼看着孩子就要出生,准生证却办不下来,一查原因,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两人不是合法夫妻,女方的丈夫另有其人,气昏了头的丈夫,甚至考虑过离婚……

  刘琴夫妻俩从大学相识相恋,一直到2013年结婚,感情一直很好,几乎没吵过架。然而,那天,李洪兵说,自己确实“非常生气”。“当时就觉得是不是她一直瞒着我。”

  气昏了头的李洪兵,甚至考虑过离婚。但刘琴看了信息表后,说自己并不认识江太山,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仔细查看这张信息表后,李洪兵觉得十分蹊跷:18岁是不可能结婚的,而且如果妻子已和别人结婚,为何能和自己再扯一张结婚证?“肯定是登记信息的时候搞错了。”

  随后,李洪兵再次前往红光便民服务中心,想要更改信息,却被告知无法更正,必须到刘琴的老家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

  刘琴的父亲刘堂金前往石岭镇计生办更改,计生办让他前往去区计生办,到了区计生办,又让回石岭镇更改。

  刘堂金从石岭派出所查询到,刘琴的户籍于2008年读大学时迁至成都,而且还是未婚。随后,他又找到石岭镇民政办,但得到的回复是女儿户口已迁出,镇上查不到相关信息。

  政府调查:

  此前录入错误将更正不影响当事人声誉

  1月10日下午,在刘琴的老家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二龙村13组,多位村民表示,刘琴读大学后很少回家,2013年才结婚。

  “2005年和2007年刘琴还在读高中。”村民们说,他们从未听说刘琴当时有结婚、怀孕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这张信息表上,刘琴的初婚日期为“2007-09-09”,其“育妇建卡日期”为“2005-08-31”。

  “2007年,我才18岁,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怎么可能扯证结婚。至于建卡生孩子,还是在此之前的两年,更不可能。”刘琴看着表上的信息,十分无奈。

  随后,记者从石岭派出所查询到,2008年9月2日,刘琴的户籍从当地迁至成都,2012年8月大学毕业后迁回雁江,2015年8月再次迁出。但截至2015年8月,刘琴的户籍资料中均显示未婚。

  派出所民警查询发现,雁江区并无叫“江太山”的人,且成都查询到的“江太山”的身份证号码也是错误的。

  10日晚9时许,雁江区委宣传部通报称,石岭镇政府已经获悉此事,初步调查发现系录入错误,目前已经与刘琴取得联系,“她把结婚证照片发过来,10日上午9点半左右就可以更正。”

  当记者询问是何原因造成这种录入错误,雁江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未明确说明,并称刘琴夫妇已可更正信息,不影响刘琴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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