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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价式”油价新机制再次远离“市场化”

[2016-01-14 10:27:49] 来源:网易新闻 编辑:三点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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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改委1月13日发布新修订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下限,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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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价下调,油企利润下降或者亏损,在概念上并不等同于国家能源安全受到威胁。所谓的国家能源安全的内涵是指能够以可接受的价格获得充足的能源供应。其中包括两个核心要素,一个是能源价格的可接受性,另一个是有充足的供应。从当前的市场形势来看,国际原油价格将长期处于相对较低水平的可能性很高,国家的能源安全也并未受到威胁。不能将油企的经营收益风险与能源安全问题等同,这是两件事。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过去中国的石油勘探、开采对部分油田所在地区造成严重的污染,品位低、开采成本高、环保代价大,石油开采的环境成本很高,如今正好可以借机关停并转。而发改委以“过低的油价不利于资源节约使用和治理空气污染”为名,完全无视开采国内石油造成的环境污染,自相矛盾。

  不管从公众的呼声,还是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自己的表态,成品油定价都应尽快市场化,尽早废除新通过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让成品油可以市场定价。成品油定价的市场化还取决于若干条件,首先要有一个竞争性的成品油供应市场。

  目前中国石油领域处于横向垄断与纵向一体化并存的现状,原油开采与进口及成品油零售,大多垄断在中石油与中石化手里,这种垄断的局面不改,放开终端成品油的零售价格,只会出现垄断厂商借此涨价、攫取消费者剩余。因此需要放开成品油的批发与零售的市场准入。

  仅仅允许多元的社会资本进入批发与零售行业还不够。如果上游的原油开采或原油进口及炼油阶段存在垄断,上游厂商也有垄断定价的可能,下游的批发商与零售商拿到的批发价格仍然不是市场化的。因此,要允许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炼油行业,并且让他们拥有独立进口原油的资格,这样才能形成竞争性的成品油批发市场,这些条件与竞争性的零售市场合在一起,才能保证政府放成品油定价管制以后,油价不会受少数垄断企业的左右。显然,成品油定价市场化需要中国的石油行业像电力一样,整体来一次“触及灵魂”的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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