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把这个案子当做一个错案提出抗诉,这是史无前例的。尽管其曾经就下级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但都是针对重罪轻判,或者有罪判无罪的情况,这次是针对无罪者被判有罪去抗诉。”易延友说。
【案件背景】
1992年12月25日,海南海口市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四川人钟作宽在上坡下村遭人杀害,凶手纵火后逃走。曾租住过钟作宽看守的房屋,且案发前欠钟一千多元钱的陈满被锁定为凶手。案发两天后,陈满被警方抓走。
1994年11月9日,海口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9年4月15日,海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陈满坚称蒙冤,与其家人申诉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