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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之前,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者自首可免刑

[2015-09-02 10:59:46]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付平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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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所以新法案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也将受到刑罚。不过公安部对这些收买者还是很宽容的,只要在10月底之前自首,就可以免去刑罚。拐卖酿成了太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所以必须严惩,希望有良知的人真的不要再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了。将心比心,谁也不愿自己的家人遭这份罪。

  同时,对于在收买同时实施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的,数罪并罚。公安部敦促那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嫌疑人尽快自首,2015年10月31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依照原刑法规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刑法通过一律追究买方的刑责,加大收买犯罪成本,无疑对铲除买方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少收买者在购买妇女后,对其进行虐待,奸淫,这本来就是犯罪,早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没有虐待行为的收买者,因为他们的行为间接促成了拐卖事件,所以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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