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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定居英国吃"低保" 拒养老父两次被驳回

[2016-02-16 07:03:02] 来源:网易 编辑:王叶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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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离婚后,女儿随母亲生活,成年后拒绝赡养父亲。近日,市五中院对此起纠纷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女儿小丽(化名)应尽赡养义务,判决每月支付原告父亲老陈赡养费1000元,并每年探望老陈一次。

  延伸阅读:拒养老父,儿子竟然假离婚

  近日,即墨法院开展了第二季“暖冬”行动,对“老赖”集中执行。执行法官在途中向记者讲述了前不久刚执行的一起关于赡养费的案例,一名男子为了逃避赡养老父的义务,居然和妻子办了假离婚。

  家住灵山镇的孙老汉已经80多岁,体弱多病,其膝下有4个儿子,孙老先生跟着大儿子生活,另外三个儿子则对他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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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家住农村,经济条件并不好,孙老先生要求另外三个儿子贴补生活费,履行赡养义务,三个儿子却置之不理,孙老汉一怒将他们告上法庭。

  “四个儿子都生活在农村,被告的三个儿子经济条件也不高,但这不能作为拒绝赡养老人的借口。不能担负赡养费,把老人接到家里照顾总可以吧?但这三个儿子完全不管老父亲的事。 ”执行法官说。

  即墨法院审理后判决,自2014年3月起,三人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400元,于每年的6月1日前、12月1日前分两次付清,并平分老人的医药费。

  三个儿子提起上诉,市中院在2015年1月审理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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