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女子未生儿子常年受虐 为保护女儿将夫杀死肢解

[2016-02-16 07:06:22]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叶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结婚26年,她无数次地被丈夫殴打,甚至在离婚以后也依然无法摆脱厄运。面对暴力,她成了一只“沉默的羔羊”。当那个让她恨了26的男人再次对身怀六甲的女儿拳脚相加时,她终于忍无可忍,但选择了用更加极端的方式结束了一切。

  26年恩怨一朝爆发

  杨玲觉得,要想保住女儿的房子,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李强死了。除掉李强的计划随即在她脑中酝酿。

  7月2日,听说李强要回华蓥,杨玲早早就到街上买好了耗子药。当天下午李强回来,杨玲并没忍心下手。

  7月3日上午,李强叫杨玲去买些东西,杨玲说身体有点不舒服要歇一下,李强立刻暴怒出手。这一次的拳打脚踢彻底坚定了杨玲杀死李强的决心,杨玲把耗子药掺在了李强的酒里。

  掺着耗子药的酒被一口吞下,李强很快就觉得头晕目眩,直冒冷汗。杨玲打电话叫大女儿一起把李强送到了华蓥某医院,医生没有查出原因,建议他们转院。杨玲心意已决,于是提出把李强送回家里先观察一下。

  回到家中,7月4日早晨,杨玲用毯子将李强捂死,并将尸体肢解,把尸块分别抛到了不同的地方。

  尽管案子已经发生多日,面对笔者,杨玲大声嚎哭:“(我当时想),你如果对我笑一下,你今天不打我,我绝对不会把药投到里面。我们为什么会走到今天?我用了我26年的青春,都融化不了你铁一般的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本是婚姻中弱势的一方,杨玲在忍受了26年后,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酿成令人扼腕的家庭悲剧,其原因不得不让人深思。宽容和忍让,本是夫妻间相处的原则之一,但婚姻中的互敬互爱却不应成为一方长期隐忍助长家暴的原因。

  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

  这不仅让反家庭暴力有法可依,还明确了反家暴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更重要的是,新法的实施也让所有人树立一个观念:对家暴必须零容忍,反家暴有法律撑腰。

查看更多:重男轻女   家暴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