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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儿救治基金夭亡 运行费超募款1/2

[2015-09-06 07:38: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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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至少73个被脑瘫折磨得精疲力竭的家庭,还在眼巴巴等着“星光专项基金”伸出援手的时候,这个以救助脑瘫患儿之名成立的基金早在两年前就已夭亡。

  2010年12月2日,在《星光大道》录制现场,安沂华呼吁关爱脑瘫患儿。张仲、宁密等人宣布,将成立专门救助脑瘫儿童的康复基金。

  2011年8月21日,由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福基会、中国人口宣教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慈善晚会上,“星光专项基金”的前身“儿童星光基金”宣告成立。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不具备法人资格,基金进行的任何公募活动,都必须以基金会名义进行。因此,“儿童星光基金”以“挂靠”形式成为福基会名下的专项基金。

  基金成立现场,在民政部官员和陈坤、李玉刚等影视明星助阵下,发起了针对该基金的拍卖和募捐。公开报道显示,截至当年10月31日,基金共募集善款140万余元。

  2011年7月26日,福基会,关工委“教育发展中心早产儿互助工程办公室”和安沂华共同签署“儿童星光基金(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显示,三方约定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张仲、安沂华、宁密、马佳年及武警总医院医生王晓东等7人。各方共同提出项目方案,报基金会同意后,由管委会根据项目进度报基金会审核支付费用。但王晓东表示,并不知道自己有这一身份。

  令人意外的是,“儿童星光基金”在成立两个月后“转会”了。

  福基会一负责人透露,2011年九、十月间,作为该基金管委会秘书长的马佳年找到福基会,提出将基金转到儿慈会,理由是福基会“放款慢”。

  关于“转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邓国胜认为,基金与基金会的关系是“挂靠”,“转会”属于重大变更,如果基金会同意转走,基金管委会又能一致通过,就可以“转会”。

  “马佳年过来找签字,有时候签字的领导不在,但她又急着要,那怎么办?”福基会副理事长、“儿童星光基金”管委会主任张仲回忆,福基会本可拒绝马佳年转走基金的要求,但感觉对方可能也有为难之处,最终还是同意了。

  受赠方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下简称“儿慈会”)常务副秘书长姜莹回忆,宁密和马佳年找到儿慈会,希望将“儿童星光基金”纳入儿慈会名下。

  “她们认为儿慈会更符合基金的定位”,姜莹提到,宁密和马佳年还认为“儿慈会放款快”。

  2011年10月11日,儿慈会签署“星光‘窝梦’基金协议书”显示,与其签协议的只有宁密个人,“儿童星光基金”变身“星光专项基金”,宁密身份也由关工委“教育发展中心早产儿互助工程办公室”执行主任变成了“早产儿联盟现任领导人”。

  事实上,“转会”也偏离这个基金设立的初衷。福基金将此前募集到的140万余元转给儿慈会时,曾在捐赠协议中明确,这笔善款继续用于脑瘫儿童和孤残儿童救助等工作。但在宁密与儿慈会所签协议中,基金宗旨变成了“开展有关早产儿疾病救治和贫困、残疾等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医疗和相关知识普及和救助活动”,脑瘫患儿未专门提及,基金用途也被放大到救助打工子弟幼儿园等项目。

  姜莹称,儿慈会与宁密签署的协议,内容系宁密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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