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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买6700万理财血本无归 称合同有假

[2015-11-02 10:30:35] 来源:新浪网 编辑:徐丽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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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0多岁的王老太向新时代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支付67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到期后血本无归。

  被告本案是投资失败造成的

  新时代信托的代理律师称,原告王老太既然向新时代信托账户汇款,且是向一个单一信托账号汇款,原告的意思表示是真实明确的,且在知道产品出现兑付问题后还曾派人参加债权人会议。故没有必要对合同上的签字进行司法鉴定。

  “本 案是王老太投资失败之后造成的,投资是有风险的,双方之间确有合同关系,‘鑫风1号’并不存在。”律师说,对于“13博瑞格”信托产品,新时代信托只是做 了一个通道业务,收到钱后已将钱转往信达证券。该方出示证据中的转账凭证显示,新时代信托在2013年4月18日,将6700万转到了信达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的账号上,信达证券是“13博瑞格”信托产品的承销商。

  焦点合同纠纷还是不当得利

  庭审中,双方对王老太将6700万汇入新时代信托专用单一信托账号,且至今没有收到兑付款无异议。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该案属于合同纠纷还是不正当得利,以及是否应该对合同上的王老太的签名进行司法鉴定。双方均没有对签约过程提供证据。

  该案最终没有当庭宣判。法官当庭表示,是否要对合同上王老太的签名进行鉴定还需商定。

  庭审结束后,记者对新时代信托的负责人提出采访要求,该负责人表示具体问题律师已经在庭上讲清楚,不需再做回答。

  自述理财经历:信任银行员工才敢出手

  王老太已经年过六旬,她的老伴王先生今年84岁。据王先生说,买理财产品的6000万本金是儿子给的养老钱,通过原某介绍的银行理财赚了700万。他本打算赚了钱后,把本金还给儿子,用赚的钱养老。

  王老太说,2009年,她和丈夫认识了在某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工作的理财经理原某。此后,原某一直帮他们理财,没有出过任何问题。之所以敢投入这么大,完全是出于对银行理财经理的信任。

  王老太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电汇凭证,上面显示,2013年4月3日,在某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从王老太的账户汇到新时代信托6700万。王老太说,这笔钱是原某汇的,“他知道我们账户的密码。”

  王 老太说,在2012年,他们曾在原某的推荐下购买过新时代信托的一款产品,2013年4月3日按期拿到了本金及收益。拿到收益的当天,在某银行北京国际大 厦支行的VIP理财室,原某向王老太又推荐了新时代信托的另一款产品“鑫风1号”。当场确定购买后,她就签了字,购买金额为6700万,时限为1年。

  王先生说,购买了“鑫风1号”后的一年时间,他们没有过问过这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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