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安徽高院向蒙冤者登报道歉 系全国首例

[2015-09-08 13:41:42] 来源:搜狐新闻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9月7日,该院在亳州市委机关报《亳州晚报》上刊登一则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歉。

  安徽高院在公告中称,2012年7月25日,该院作出(2012)皖刑终字第00257号刑事判决,以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邱超等19人有期徒刑。经重审,2014年10月3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邱超等19人不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高院还称,邱超等19人向该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该院已向邱超等19位赔偿请求人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现以此公告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他们赔礼道歉。

  澎湃新闻看到,上述致歉公告位于当日出版的《亳州晚报》第16版,该版共三则公告,安徽高院的致歉公告居首。公告中还附上19位赔偿请求人的名单,落款时间为“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查看更多:安徽高院   蒙冤   登报道歉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