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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已女子曾扶跌倒老人后义务照顾4年

[2015-11-06 11:29:27] 来源:光明教育 编辑:海章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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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年前,一名生活在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城的山西籍女子赵艳,无意中扶起一位摔倒老人。在得知老人独居无人照料后,她像孙女一样承担起义务照顾老人的任务,这一照顾就是4年。

        31岁的赵艳,山西临汾人,于2009年来到凤冈上班。2011年4月的一个夜晚,赵艳在凤冈县医院路段发现一位老人蜷缩在地上。“他试图自己站起来,但始终颤抖着,没法独自站起。”赵艳说,她忍不住走上前去,一边询问老人,一边将他扶了起来。在送老人回家的路上,赵艳得知,老人池明亮,85岁。赵艳送老人回家后,发现他家里没别人,于是提出给其子女打电话要子女前来照顾,老人坚决不同意,并称自己的女儿在外地“保密局”上班。

  第二天上班,赵艳脑海中仍忘不了老人摔倒的样子,“他一个人在家,到底有没有人照料?吃没有吃午饭?”赵艳放心不下,于是带了一份饺子,再次来到老人家中。果然,老人还没有起床。赵艳的善良,打动了老人,并告诉她自己的真实身世:原来,老人是一名抗战老兵,终身未娶,也无子女。“开始称女儿在保密局,是心存戒备。”

  得知老人真实身世后,赵艳决定,义务照顾池明亮,并认他当爷爷。“这么做也非心血来潮,我的爷爷前几年因瘫痪最终去世,那时自己因忙于工作,缺少了对爷爷的照料。”赵艳说,这让她一直心存愧疚。她希望通过照顾池明亮老人,来弥补失去的亲情。不过,赵艳在照顾老人初期,街坊也传出一些闲言碎语,说他照看老人图财。

  “有人说她是贪图钱财,但并非这回事。”池明亮说,“赵艳在当地兼了两份工作,有稳定的收入,还经常自己掏钱给我买吃的”。为了避嫌,赵艳也曾给老人找过保姆,但先后来了4个,都不如意。“我们彼此之间,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赵艳说,从那之后,她决定,每天都到爷爷家中去一趟,陪他聊天、晒太阳,帮他洗洗衣物。从2011年夏天至今,赵艳已义务照料老人4年,赢得了街坊邻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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