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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4获死刑终判无罪 十年青春全耗费

[2015-11-11 11:58:50] 来源:央广网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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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10日湖南高院向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被告人之一曾爱云送达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决被告人曾爱云无罪,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判令陈华章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7.8万余元。

  但是,对此判决,三方均提出上诉请求。曾爱云辩护律师钟致远认为,一审对曾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认定被告人无罪”而作出无罪判决。

  而陈华章辩护人则认为,一审判决主要事实不清,对陈华章供述采信存在偏向,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量刑过重。此外,受害者周玉衡父亲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2015年11月10日,湖南高院二审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最终查明的事实为:曾爱云、陈华章和被害人周玉衡均系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因周玉衡受到导师器重,陈华章对周玉衡心怀嫉妒。

  2003年10月,曾爱云与同班同学李某产生恋情,而此前李某与周玉衡已相恋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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