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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虎”排队过堂 录音笔成最奇葩作案工具

[2015-11-25 11:29:11]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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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心时政的小伙伴们,是否注意到十八大后落马的一批省部级“大老虎”,已经排队上过法庭了?蒋洁敏、刘铁男、李崇禧……昔日“如雷贯耳”的名字,如今命运如何?据公开报道统计,这些省部级官员中已有22人过堂,16人领刑。小编为你盘点了八大“最”,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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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位省部级贪官的法律结局,这么重要的信息,以为长安君会列张大表格给你看?错!你只需要知道几个“最”,就能抓住重点!

  一、最“普遍”罪名:受贿罪

  长安君统计,16位已领刑的省部级“大老虎”中,15位的判决书中都写有“受贿罪”一项。

  这 15人包括: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

  16人中,唯一“与众不同”的是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其认定罪名是玩忽职守罪,与“衡阳贿选案”有直接关联。

  二、最“百搭”罪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长安君发现,法院判决书对16位省部级“大老虎”的犯罪事实描述中,使用得最多的语句是——“在XX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XX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项目审批上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除童名谦外,几乎人人“中枪”。

  比如,蒋洁敏的判决书堪称16人罪状的“经典版”。法院认定,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弄权-谋利-受贿-巨富-滥权,这是蒋洁敏个人的堕落之路,也是15位“大老虎”普遍的贪腐路径图。

  三、最“惊悚”受贿金额:4856万

  16位“大老虎”中谁的胃口最大?胃口都不小。有13人的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涉案金额最多的王永春高达4856万元。

  王永春是哪位大领导?其实,他“亦官非官”,是中石油原副总经理。而胃口第二大的郭永祥紧追其后,这位四川省文联原主席,涉案金额达4346万余元。然后是李春城和刘铁男,两人涉案金额均超过3000万元。他们的共同点是,要么出身石油系要么担任“川官”,与周永康难脱干系。

  16人中,除童名谦外,仅两人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分别是陈柏槐涉案283万余元;陈安众涉案8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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