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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寻常的交通肇事案:行人“撞死”电动车司机

[2015-11-26 10:39:55] 来源:中新网 编辑:王春雪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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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只有机动车才会交通肇事?非也!行人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不寻常的行人交通肇事刑事案:一女子横穿马路时突然折返,撞倒一辆经过的电动车,骑车女子倒地身亡,步行女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步行女子自首并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且此事事发偶然,步行女子主观恶性不大,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

  法庭上,黄静当场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黄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黄静在案发后明知有人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案发后积极向游女士的家属赔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静犯有交通肇事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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