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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的“卖官夫妻店”:受贿858万提拔41人

[2015-09-08 15:51:37] 来源:网络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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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7年初至2012年春节,刘贞坚在担任中共巨野县县委书记、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务期间,一共被核实了44笔受贿犯罪事实,其中41笔来自下级官员。

  

  丈夫是县委书记,掌握着镇一级官员的提拔、调动,影响着副县级职务的调整,妻子则成了这些官员仕途晋升的试金石。刘贞坚一案中暴露出的“卖官夫妻店”,十分的典型。

  2007年初至2012年春节,刘贞坚在担任中共巨野县县委书记、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务期间,一共被核实了44笔受贿犯罪事实,其中41笔来自下级官员。

  一份裁决书,让一场场卖官敛财的幕后交易浮出水面。

  卖官敛财夫妻店:一个台前卖官,一个幕后敛财

  山东高院公布刘贞坚犯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中,刘贞坚共计受贿858.1579万元的44笔犯罪事实一目了然。

  几乎每笔受贿记录中,都有这样的语句:“刘贞坚……收受某某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万元”“某某通过江某送给刘贞坚内存人民币××万元的银行卡一张。”

  判决书中的“江某”,正是刘贞坚的妻子。

  刘贞坚和江某在买官卖官的发财路上,分工明确。刘贞坚负责台前卖官,江某在幕后疯狂敛财。

  例如,2011年初,刘贞坚利用担任中共巨野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接受时任巨野县龙堌镇镇长田某乙职级晋升的请托,收受田某乙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现金20万元。2011年2月,田某乙提拔任巨野县柳林镇党委书记。2011年上半年,刘贞坚利用担任中共巨野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接受时任巨野县水利局副局长张某乙职级晋升的请托,收受张某乙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现金10万元。2011年9月,张某乙提拔任巨野县商贸流通协会会长、党组书记。

  镇间调动提拔5到10万 也有收钱办不成事的时候

  有些人买官当镇长,有些人买官当党委书记。官位高低不同,买官的价格也不一样。记者整理发现,买个镇长的价格,基本都在10万以下,镇党委书记则要贵一些。

  例如,刘贞坚利用担任中共巨野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2008年春节前,接受时任巨野县章缝镇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某甲职级晋升的请托,收受李某甲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现金5万元。2008年4月,李某甲提拔任巨野县大义镇镇长;2009年春节前,接受时任巨野县田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张某甲职级晋升的请托,收受张某甲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现金2万元。2009年2月,张某甲提拔任巨野县太平镇副书记、镇长。

  镇党委书记价格虽高,但价位也不等。2011年10月,接受时任巨野县核桃园镇党委书记赵某职务调整的请托,收受赵某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现金10万元。2011年12月,赵某调任巨野县大义镇党委书记;2011年8、9月,接受时任巨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奚某职级晋升的请托,收受奚某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现金20万元。2011年12月,奚某提拔任巨野县太平镇党委书记。

  而要从镇上调往县里甚至成为副县级,价格自然更高。譬如,田桥镇党委书记孔某为谋求副县级先后送出95万。

  不过记者也发现,在镇之间的提拔调动,钱送到位后刘贞坚基本都能办成,但是涉及到副县级的调动,刘贞坚也有收钱办不了事的时候。

  2010年初,龙堌镇党委书记肖某送20万元,后升任巨野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10月,肖某送出100万元谋任常务副县长,因学历不符,提拔未果。

  2011年下半年,营里镇镇长王某甲先后送出60万,谋求副县级,因任职年限不足而未果,后被提拔为巨野县龙堌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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