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表达感谢并送上锦旗。
公司需要借款,让员工在借款人处签字,法律意识淡薄的17名员工相继被说服签字。谁知,最终公司无力偿还,这17位员工欠下1亿多巨债,个人房、车全被查封。
4月10日,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经承办法官反复论证,最终推定出案涉实际借款人为公司的结论。近日,8名当事人自发到成都中院东区,含着热泪向陈良谷、毛星、傅敏三名法官鞠躬致谢,并送上三面“秉公执法,司法为民”的锦旗。
意识淡薄代为签字
员工背负1亿元贷款
2日,在成都中院东区,当初替公司签字借款的8名当事人终于找到了陈良谷、毛星、傅敏三位法官。此时,距离这批系列案件一审审结已有四年之久。“办公地址变了,电话变了,我们找了他们好久。”其中一名当事人说,他们终于卸下了背负的巨债,一直想感谢承办法官。
几年前,华通系公司因为资金短缺且银行贷款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开始寻找民间机构融资。为了规避国家法律规定,华通系公司与多家小贷公司负责人商定了贷款金额、利息和还款事项,制定“个人贷款合同”,借用公司员工名义开展借贷业务,款项由公司控制使用并实际还本付息。
迫于公司压力,法律意识淡薄的员工们以个人名义与各小贷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华通系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3年,多笔“员工名义贷款”的款项到期后,公司如约履行了还款义务。
之后,华通系公司又以同样的方式让员工帮忙签字借款。到了2014年,华通系公司却无力偿还借款。小贷公司将签字贷款的17名员工告上法庭,并坚称是与员工本人建立的借款合同关系。据统计,经17名员工签字的23笔贷款共计1.0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