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天,李某以单独谈事或交代工作为借口,分别将几名被害人独自安排在各个房间,李某首先来到被害人小绿所在房间,表示要送礼物给小绿,要求其闭上双眼。小绿闭眼后,李某趁机持刀将其杀害。
随后,李某在此房间内洗澡,更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来到小白房间,企图以相同方式杀害小白。但无论李某如何诱骗,小白害怕闭眼后李某图谋不轨,坚决拒绝闭眼,李某只好放弃杀人计划,带小白离开房间。
接着李某让小白、小蓝、小青到楼下喝咖啡,自己带着小橙单独进入另一房间,以相同手段将小橙杀害,随后再次洗澡换衣服。之后,李某来到楼下,将小蓝骗至房间将其杀害。3名被害人中年纪最小的仅19岁,年纪最大的23岁。
当日中午,酒店服务员打扫客房时发现被害人小绿并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李某在酒店房间阳台上,称在三亚一超市和一酒吧内放置了炸弹,要求干警借其电话使用,公安与李某展开谈判,并将电话借给李某使用,随后李某告知警方炸弹具体位置。
公安机关立刻出动约500名警力在某超市和某酒吧附近对群众进行疏散,封锁超市和酒吧5个小时进行搜查,但未发现炸弹,疏散和搜查行动造成群众恐慌和交通堵塞。
此外,在2017年,被告人李某以新股申购为名劝说程某等人投资股市,后在程某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证券账户中的资金转移到以其父亲名义开设的银行卡内,用于自己挥霍。
庭审过程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有序进行,旁听人员认真聆听。庭审期间,被告人李某承认杀害3名女性,但表示对杀人原因和过程记忆模糊,请求法院判处自己死刑。
由于该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复杂,法院经审理后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