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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12起伪造矿难杀11人 6人骗杀矿工领赔偿被判死刑

[2019-05-06 09:00:00] 来源:尚法新闻 编辑:网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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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他人骗至矿点干活,趁机在井下杀害,然后伪造矿难假象,冒充死者家属身份与矿主谈判私了,诈骗钱财……找人、骗人、踩点、杀人、伪造矿难、诈骗赔偿金——现实比电影《盲井》更残酷。

  11月12日1时许,王洪林、张元美与陈某某在井下作业时,王洪林、张元美用矿石猛击陈某某头部数下,张元美用井内的铁扒击打陈某某头部,致陈某某颅脑内损伤死亡,后二人向矿方慌报安全事故,并电话通知郭德靖、彭万军。郭德靖冒充陈某某的家属向矿方索要赔偿金时,被警方发现并抓获归案。

  彭万军,生于1979年12月25日;郭德靖,生于1980年1月23日;王洪林,生于1979年7月5日;张元贵,生于1972年4月15日;上述5人都是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刘学军,生于1975年4月10日,也是5名汉中人的略阳县老乡。

  这六位农民从2007年初开始,到2014年11月,分别结伙共谋,骗人用亲人身份进矿工作,再以杀人方式伪造矿难事故,之后冒用亲人身份向矿方骗取赔偿金,连续作案12起,致11人死亡,1人轻伤,骗得赔偿金310余万元。

  2016年4月5日,新津检察发布消息称:日前,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彭万军、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白元贵、刘学军、侯建峰提起公诉,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付彩选、郭久军、郭春芳提起公诉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7年12起案件11条人命

  2007年4月上旬,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将35岁的肖某某带到山西省汾西县团柏乡李家坡村郭金虎经营的煤矿务工,三人在井下作业时,郭德靖引爆炸药欲炸死肖某某未果。

  同月12日零时许,郭德靖,张元美与肖某某再次在井下作业时,郭德靖持镐把猛击肖某某头部数下,又与张元美用石块击打肖某某头部致其受伤昏迷,后向矿方称发生事故。

  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在矿方安排下,坐三轮车将肖某某送往医院途中,三人见其仍有呼吸,即用棉被捂闷肖某某口鼻致其死亡,随后,张元美冒充肖某某的弟弟与郭德靖、王洪林一起骗取矿方赔偿金17万元。

  2007年9月上旬,彭万军、王洪林、张元美将王某甲骗至山西省交口县石口乡张家川村铁矿,让王某甲冒用白元贵哥哥白元强的身份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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