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报道,2017年3月,一份透露30多名初中女学生被强迫卖淫的“案情汇报”在网上流传。
该“案情汇报”显示,初步查明,赵某某开始以暴露隐私为手段,要求1994年出生的女青年李某为其介绍中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继而发展成要求必须提供处女与其发生性关系。
已初步查明涉及尉氏县4所初中。受害学生达30多人,均为未成年人。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发生在尉氏县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组织强迫幼女卖淫案终审宣判。
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
其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到十二年有期徒刑。
法制日报对此评论称,发生在2017年的这起强奸多名未成年人的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十分残忍,情节非常严重,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反响与关注。
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对赵志勇等人处以极刑。体现了国家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彰显了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