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出生的孩子,王女士表示自己非常想做妈妈,在得知孩子保住的那一刻,感觉非常庆幸。但是,经过多次治疗、注射麻药后,她肚子里的宝宝极有可能已经保不住了。“俞某虽然没有杀死我,却可能已经间接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朝夕相伴的丈夫却对自己痛下杀手,王女士“很难接受”。“我爸希望判他死刑”,她说,希望能够从重处罚,让俞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何审判?
此案发酵后,由于王女士和俞某是以游客身份前往泰国的 ,在当地发生刑事案件后,关于嫌疑人是否会被引渡回国成为关注焦点。
当地警方将其拘留后,俞某否认全部指控并要求上法庭,警方将其带到乌汶府法庭等待进一步的诉讼程序。
对此,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庆国表示,根据《中泰引渡条约》规定,嫌疑人被引渡回国的可能性比较小,案件接下来应该会进入泰国的司法程序。“我国法律是承认属地管辖的,这种情况下嫌疑人在案发当地被逮捕后会在当地受审,如果嫌疑人潜逃回国并被逮捕,则进入国内的司法程序。”
同时,陈庆国也表示,即便嫌疑人在泰国受审、服刑结束完毕,待其回到国内,依然可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陈庆国指出,由于每个国家有不同标准的刑法,此案的最终走向将依照泰国法律。“如果类似案件发生在国内,男子故意将其妻子推下悬崖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由于该女子没有死亡,从法律情节上来讲,属于杀人未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量刑会比照即遂从轻或者减轻”。
另外,涉及到的民事赔偿可在国内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