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河南永城市东城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网上热议。
7月4日,@平安永城发布通报案件:
2019年7月3日22时42分,在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谭某醉酒后驾车,追尾撞击一辆等待信号灯的小型轿车,致小型轿车燃烧,车内2人死亡、1人受伤,肇事车内3人受伤。接警后,永城市公安局迅速处置,3名嫌疑人被当场控制。
随后有网友爆出疑似肇事者谭某微博,称此账号多炫富内容。还有网友爆料疑似肇事者朋友圈。
酒驾害人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女性醉驾人员上升
北京市朝阳法院曾发布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数据表明,男性被告人是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绝对主体,半数醉驾案司机驾龄10年以上,无业人员和专职司机更容易醉驾。
究其原因,一则男性司机仍占司机群体的大多数,且有饮酒习惯的女性人群较男性数量较少;二则从性格、心理等方面,女性在驾驶习惯方面较男性持更加谨慎的态度。
不过,醉驾型危险驾驶类案件女性被告人呈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截至2018年底,朝阳法院审结的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中,女性被告人共计94人。其中,2012年6人,占比3.16%;2015年8人,占比3.59%;2018年18人,占比7.38%。2018年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中女性被告人的数量比2012年增长了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