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这是继去年10月召开的武汉会议之后,再次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会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讲话中透露扫黑除恶下一步发力两大硬招:针对1500多条涉黑恶在逃人员开展“追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11月下旬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将对大案要案难案开展专项督导。
会议强调,要以“追逃百日攻坚”为重点推进大要案查办。召开专项追逃工作新闻发布会,推动各地运用好智能化举报平台。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要加快查办进度。要继续派出大要案督办组,推动大要案尽快取得突破。公安部扫黑办已组建15个办案组,将于10月中旬至年前,对全国扫黑办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开展3轮集中督办指导。近日将开庭再审“孙小果”案,将公布“湖南操场埋尸杀人案”查办进展情况。对1500余名变“色”变异、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在逃人员,加强线索核查、查缉布控,确保换了“马甲”照样严惩,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此外,会议要求,要以制定“保护伞”认定政策为重点推进“打伞破网”。加强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打、“官伞”“警伞”一起查,同时注意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区分开来,精准清除党员干部中的“害群之马”。
会议提出,要以查控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进“打财断血”。借鉴公安机关建立“反电诈”“反洗钱”查控平台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有人民银行、证监、税务等部门参与的黑恶财产查控平台,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财产查控效率,让黑恶财产无处可藏。
会议明确,10月下旬将启动第二、三轮督导回头看,推动有关地方认真对标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回头看”提出的要求,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促进整改成效最大化,尽快完成“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11月下旬将开展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专项督导,点对点开展督导,推动解决破案攻坚不持续、“打伞破网”不深入、“打财断血”不彻底、工作进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孙小果:被判死刑后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出狱后涉嫌黑恶犯罪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男,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1992年12月至1994年10月在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新训大队、昆明市支队、武警昆明边防学校服役(因未达到入伍年龄,其继父李桥忠利用担任武警云南边防总队司令部警务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将其出生日期改为1975年10月27日)。
服役期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于1995年12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4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未收监执行)。
1997年4月至11月,孙小果在保外就医期间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以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死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9月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