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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开出 公交站台成吸烟“重灾区”

[2019-10-15 17:49:00]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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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哥抽的不是烟,是电子烟。”以后在深圳抽烟,可别这么任性,因为刚刚有人被罚!10月14日,深圳新一轮控烟“车轮战”正式打响,这也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修订后的首次控烟执法

  练先生表示,自己一个多月前开始抽电子烟,刚从广州来深圳,不知道电子烟也在深圳控烟的范围内。

  “我抽的是电子烟,没有烟灰,也没有烟头,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以为电子烟不在控烟范围。”练先生说。在他看来,电子烟吸出来的烟雾比较淡,停留的时间比较短暂,比卷烟造成的二手烟危害更小。

  电子烟是不是“烟”?记者了解到,在深圳新版《控烟条例》的中,对于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明确,即“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而吸电子烟也被纳入吸烟的范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发布的《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指出,电子烟“无疑有害”,不仅有尼古丁,还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质,对健康的长期影响尚不明确;没有充足证据表明电子烟有助于戒烟。

  对于全国首例电子烟吸烟者在深圳被罚,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项目官员印曦表示,世卫组织支持深圳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的地方,使用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深圳市更新立法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标志着政府充分保护深圳市民免受所有形式的烟草使用危害的决心。“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所产生的气溶胶会增加空气中某些有毒物质、尼古丁和颗粒的浓度,从而对身边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副院长方洁表示,我国的控烟历程中不乏立法突破,难得的是补上短板,即落实执行。公交站台是深圳新版《控烟条例》扩展的禁烟场所,电子烟亦是新入立法管控。10月1日《控烟条例》才刚刚正式实施,10月14日即出现第一例公交站台吸电子烟受处罚例。既体现了“深圳速度”,更展示了“深圳力度”与“深圳决心”。

  南山公交站台本月撤灭烟处

  对于公交站台控烟,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运输管理科科长李志发表示,在月底之前,南山区要实现站台控烟宣传全覆盖,同时,公交站台垃圾桶上的灭烟处要取消,避免误导吸烟者。同时,将对公交车、站台、场站实行三位一体的控烟执法督查行动。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控烟条例》,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广泛开展宣传,严厉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督促交通运输相关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履行控烟职责,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和乘客的控烟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乘车环境。

  接下来,在10月14日至31日期间,还将在全市组织开展8次督查行动。在控烟行动中,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举措有:一是在公共交通工具、公交站台、客运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广泛张贴禁烟标志,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得违法吸烟;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做到违法必究;三是督促交通运输站场经营者或管理者全面落实控烟相关规定,对照新修订的《控烟条例》第十条的控烟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相关规定。

  对于本轮控烟“车轮战”,深圳控制吸烟协会会长高文辉表示,这是新版《控烟条例》通过以来的首场控烟行动,希望通过执法行动向公众推广宣传控烟的新内容: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他特别提醒,乘客排队等候的延伸区域也是禁止吸烟区,电子烟也是控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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