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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 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内容

[2019-12-16 16:33:00] 来源:中国教育报 编辑:网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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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这个制度性文件,正是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精神、回应基层教师负担过重呼声的重要举措。”在今天教育部举行的发布会上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这个制度性文件,正是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精神、回应基层教师负担过重呼声的重要举措。”在今天教育部举行的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介绍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相关情况。

教育部为教师减负

  文件从6个方面提出20项务实举措,系统回答了为什么要减负、怎么来减负、重点减哪些负以及由谁来减负4个问题。

  “教师的主业是教书育人。给教师减负,实际上就是让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教书育人的主业上去,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任友群表示,为教师减负既是遵循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更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文件从老师们反映比较强烈的不合理负担入手,提出了减负的路径。首先,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其次,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再次,标本兼治,治“标”,就是要突出重点,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治“本”就是要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提高专业水平。最后,共同治理,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任友群表示,文件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

  具体来看,文件指出,第一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绩工作评价。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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