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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来了!解读教育部这次如何为教师减负

[2019-12-17 09:36: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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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日前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详细解读。

  3 . 重点要减哪些负?

  文件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而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负担。

  《意见》明确了减负内容和主要举措,包括第4至17条,将重点聚焦、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四类事项中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

  第一,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设置上抓规范。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评价上重实绩。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绩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理上定目标。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第二,要减社会事务进校园。主要有六大类:对于扶贫任务,要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对重大专项任务,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对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街道社区事务,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对于教育宣传活动,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对于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坚决杜绝,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有的地方在幼儿园开展扫黑除恶等活动,对幼儿进行标语教育及知识答题活动,脱离教学实际,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单位开展的如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是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要坚决杜绝。

  第三,要减报表填写工作。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要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写工作,避免教师重复报数据、多头填表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要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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