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官方微博12月30日发布“唐雪正当防卫一案”的情况通报称,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8月7日提起公诉的唐雪故意伤害一案引发社会热议。
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8月2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专人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全面审查,指导案件办理。
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委托公安部及云南省公安厅法医、刑侦专家对该案刑事技术材料进行补证,对现场进行重新勘验;补充调取了物证检验、现场勘查、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方面证据。
经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永胜县人民法院于9月4日、26日两次决定对该案延期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唐雪与李德湘系同村人,2019年2月8日(大年初四)23时许,唐雪(时25岁,身高170cm)乘坐朋友驾驶的轿车返家途中,路遇李德湘(时26岁,身高190cm)酒后在村道内对过往车辆进行无故拦截。
李德湘拍打唐雪乘坐的车辆并对唐雪言语挑衅,唐雪未予理睬。
唐雪回到家门口,因未带钥匙电话联系其父亲唐某勇回家开门,并告知其父被李德湘拦车一事。
唐某勇遂带唐雪找到李德湘评理,李德湘与唐某勇父女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李德湘踢了唐某勇胸部一脚,继而与唐某勇、唐雪进行厮打,随后被李德湘的朋友拉开,唐某勇和唐雪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