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一个商品住宅小区东湖新村位于广州市,是1979年开始动工的。但是,我国住宅市场化大规模推广则在上世纪90年代。1998年大规模房改启动后,住宅商品化才开始大规模启动。因此,目前大多数商品房距离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仍有较长时间。
1990年5月份,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开始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当时,在不超过住宅用地使用权最多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至70年分档,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2016年温州曾出现一批只有20年使用权的住宅用地到期,对于这批住宅期满后的处置问题,原国土资源部给出的处置意见可作参考。这项处置意见给出了“两不一正常”的方案,就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如何处理,原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在温州这个个例中,采用的是无偿续期模式,此次民法典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对此,有关人士表示,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很可能以温州为先例,不收取费用,保障公民财产权。
民法典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也涉及一些修法问题,根据党中央批准的有关工作安排,该项工作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方案后,国务院提出法律修改议案,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或者物权法。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尚未正式提出方案和修法议案。
物权编草案根据现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此先作出一个原则性规定,即: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正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作好衔接。
有专家表示,目前也有可能与房地产税结合,通过缴纳房地产税的方式,实现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续期的衔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