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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 聂树斌案第三次延期三个月

[2015-12-14 18:33:30]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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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之前,该案复查期限已经两度延长。

  2013年6月25日,河北邯郸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书金上诉一案,庭审结束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对检方提供的证据非常不满

  十年悬案

  1995年7月,郑成月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回到广平县公安局,“起初几乎是打打杂”。

  10月3日,突然听到局长喊他:“小郑,到我办公室来一趟,我有事跟你谈。”忐忑着进了局长办公室,局长说:南寺郎固发生一起凶杀案,你填个表,领支枪,从今天起跟刑警队去破案。郑成月填了表,领了把五四式手枪,跑去报到。刑警队长让他回家背上被子,随队住到村里。

  进村后,他们用灯往一口井里照,一双小女孩的脚丫浮在水面上,“井口飞过大片苍蝇,散发着发霉的臭味。”那个北方的秋天热得有点反常,人们甚至还穿着衬衣。刑警队认定女孩已经死了,开始找工具打捞。

  10月4日,与赤身裸体的女孩一同捞上来的,还有一堆衣服。法医检查后确认:是被强奸后窒息死亡。“人是被掐死,然后扔到井里的。”

  郑成月同刑警队在村里开始调查。谁会干这种事?排查开始了。村里18-35岁的年轻人被刑警队逐个谈话,唯独找不到王书金。

  他们找有劣迹的人,翻到王书金过去的案卷。这一年王书金28岁。他14岁时强奸过一名8岁女孩,被法院判了3年少管,想要找到他时,却发现他已经不在村里了。刑警队在村里停留了半个月,试图等他回来,未果。“我们就大概认定他,开始追捕。”

  村里人说,王书金只会在窑厂烧窑、出砖,其他活不会干。郑成月随刑警队在周边的窑厂找,没找到。“王书金从小没照过相,小学二年级就离开学校。”

  刑警队在公安部网上发布通缉令:王书金,28岁,涉嫌强奸杀人后逃跑。那时第一代身份证刚使用,“有的有,有的没,王书金也没有身份证。”

  案件一悬十年。

  2005年1月18日凌晨1点,已经是副局长的郑成月正在公安局值班。值班室电话铃突然响起,他接起电话,那端是河南省荥阳县索河路派出所。对方询问,你们这通缉的人里头有没有一个叫王永军的,是平固店人?

  郑成月接到这个电话前,电话已经从成安县转到肥乡县,最后他们告诉索河路派出所,广平有个叫平固店的地方。

  郑成月在脑海里翻了一遍,说,有平固店这个地方,也有姓王的,但是通缉的人里没有叫王永军的。他追问什么情况,那头说:我们在窑厂发现一个叫王永军的,十年没回过家了,形迹可疑。郑成月用方言问:说话口音和我一样吗?对方说,差不多。

  十年,在窑厂,这些关键词在郑成月脑子里一搜索,就想到了王书金。“我们这有个逃犯叫王书金,他跑的时候28岁,他哥哥叫王书银,姊妹7个,有父母,有孩子,孩子是8岁男孩。如果是他,右眼应该有道弧形的疤。”

  郑成月想起村里人告诉他,王书金开拖拉机碰了车,拖拉机方向盘掉了,方向盘支柱外框碰到他的眼睛,留下个疤可供辨认。但他心里没把握:“现在这么多年,可能不太显了。”

  这时电话背景音里传出一个声音:“别问了,那就是我。”

  索河路派出所打电话的是个女警,郑成月有点担心,提醒她:“你可要注意啊,要铐住啊。跑了十年了,好不容易逮着。”最后才想起问:“索河路派出所是哪里?”她说:荥阳。又问:荥阳在郑州哪一边?她说:在郑州正西大概四十公里。

  郑成月心里盘算了一下,从广平到郑州大概两个多小时,回复:“我4个小时之内准到,你等着我们。”

  放下电话,叫上刑侦队长、司机,凌晨两点从广平出发。

  到索河路派出所时,天已渐亮,派出所问讯的人都已睡下。郑成月拿起他们桌上放着的材料,上面写着:王书金承认,小女孩骑着自行车,我把那女孩强奸了,杀了,扔井里了。材料承认的正是十年前的井中悬案。

  但是郑成月和王书金家两个村离得近,“我就是铺上(现在叫十里铺)人”,紧挨着南寺郎固村,中学便在南寺郎固村上。调查的十年间,郑成月遇见南寺郎固村小名叫王兵生的同学,其弟媳在1993年回娘家时也经过窑厂,早上拿着弟弟的大衣去送衣裳,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娘家没见到人,婆家也没见到人,因为这事两家还闹一场误会。婆家说,你家还有两个兄弟,你娶不起媳妇没钱,又把闺女卖了。娘家说,你不惹我女儿生气,她怎么能出走。两方在街上对骂。”王兵生听说了王书金的事起疑说,闹不好也让王书金给杀了,正好也路过他以前工作的窑厂。

  此后,在窑厂东南角一公里处,也发现了一位被杀的女子。公安局发现了尸体,但一直没破案。这些疑案在郑成月心里累积,“我认定他有嫌疑。”

  看到材料上王书金只承认杀了一人,郑成月走到王书金跟前问:书金,认识我吗?王回:不认识。

  郑成月亮明身份:我是广平县公安局的,是铺上的。王反应过来说:啊,南寺郎固离铺上就5里路。郑成月说:我小时候在你们那上的高中。王说:咱该回去了。

  “回去可以,你得跟人家交代清楚。”郑成月劝。王书金有点急:“咱回去说吧。”郑成月抽了口烟,猛一回头,问:“你把兵生弟媳埋到哪个河口了?”王书金没来得及思考,答:“不是河口里,埋到那个犄角屋前面了。”等意识过来,话已出口。

  “那你在这得跟人家说清啊!你在这杀了几个?”

  “在这一个也没杀。”

  “没杀也得说清,你怎么就交代一个?你一共杀了几个?”

  王书金这才承认:“杀了4个。”

  一边值班看着的干警慌了。派出所的院子很窄,他赶紧敲开指导员和所长的门:“快起吧,河北广平的人来了,一问,还杀了好几个嘞!”

  指导员和所长都起身了,说:既然这样,我们交到刑警队,刑警队再具体问问在我们这还杀过人没有,然后你们再带走。

  郑成月一行人这才去宾馆睡觉。

  上午10点多,又起身到刑警队。刑警队干警正在审王,郑成月在一边听。他又看了看材料,这次上面写着杀了4个人。

  这 4人中,包括石家庄玉米地的蒙桦(化名)——聂树斌案的被害人。“他比划了下,说头发这么长,就是披肩发,没扎小辫,穿了一条连衣裙,从头上往下脱的,上面是蓝色小花,裙子挺漂亮。问他穿了裤头没,他说记不清;穿了什么袜子,也说记不清了,只记得26寸自行车,高跟鞋……十年了,忘记这些是正常的,要是说得很详细反而就有问题了。”

  郑成月跟王书金说:“书金,你一定要交代清楚,如果你在这还杀过人,我们就不用带你走了,如果这里没有,我们可以带你走。不能到了河北又交代出在河南杀了人,得再把你送回来。就费事了。你已经罪大恶极了,就态度好一点,争取从宽。”

  19日下午两点,郑成月把王书金押上车,带他回广平。途中,王书金恳求:几天了,我还没吃饭呢。郑成月爽快应允:“行啊,没事,想吃什么?”“我该死的人了,能不能让我吃点好的。”王书金说。

  车到安阳服务区,郑成月花二十多块钱买了一只烧鸡,撕了条腿给王书金,说:“书金,吃!”然后让王坐到他们一桌上吃饭。

  王书金嘀咕着:“我就是个罪犯。”郑成月鼓励他:“只要是人,都是平等的,只有法律判决才能说你有罪,今天你还是嫌疑人。没事,大胆跟咱们走,想吃什么就说。”

  死结

  王书金交代石家庄玉米地一案时,郑成月并未意识到与聂树斌案有关,此时聂树斌已因此案被执行死刑11年了。

  对王书金做完调查后,广平县公安局给石家庄裕华区分局连续发函五六次要求调查石家庄一案,均未得到回复。

  “1994 年办案的是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2005年我们抓到王书金,郊区分局已经撤并到裕华区分局。我们也给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发了函,刑警支队又转到裕华分局。河南荥阳也给他们发了函,都没有回复。荥阳等着开庆功会,就等着这边确认认定了几个,王书金说的是真是假。”

  后来,再接到索河路派出所电话时,郑成月说:“别再打了,麻烦了。”

  郑成月带着王书金到石家庄玉米地辨认现场,王指认了事发地,郑带人找到玉米地所在村的干部,村干部说:“不对吧!这里十年前都毙了一人了,是鹿泉人。”

  郑成月不信,问:“你们这杀过两个?”村干部说就这一个。郑成月又找到事发玉米地的农户,“他想了想,说应该是94年8月。”郑成月知道不对了。他再找到裕华分局时,对方只说协助查查。后来,郑成月再打电话给裕华分局,对方就不接了。

  “大概是聂母请的律师李树亭把我的电话给了蒙桦父亲蒙冬(化名),蒙冬给我打电话,问:是不是又抓到一个犯人说杀了一个姓蒙的女孩。我说有这事。他急了:到底是不是真凶啊?谁是真凶啊?我女儿死了,我得知道凶手是谁。我说:大伯,你得相信法律,最后会告诉你的。”

  十年里,蒙冬与郑成月类似的通话超过50次。直到郑成月离岗以后,通话才算暂停了。

  郑成月与蒙冬的正式见面是2013年,“他已经很老了。”郑成月找到他家,“我觉得老汉太可怜。”

  郑成月此行,主要是想对蒙冬纠缠的四大疑点给出解释:“他在开庭时提出了4个异议,律师没有补,因为这4个问题提得都不对。”

  蒙冬说死亡时间不对,“死亡时间不是今天死明天发现那么准确,死了六七天才发现,你知道她是哪天死的?那个时辰是不清楚的。”

  蒙冬认为王书金说被强奸女子比王略低,他女儿蒙桦3775px,王书金4275px,高出20公分,不是略低。“蒙桦工友和她的招工表都证实她身高3900px,但还有一双高跟鞋,加上高跟鞋得有165左右,王书金说得很对,就是略低。”

  蒙冬认为,王书金说往她胸部踢了几脚,听到她肋骨咯吱响,而法医鉴定肋骨没有骨折,与王书金说的不一样。“尸体埋了十年已经腐烂,谁去鉴定肋骨?没鉴定就说没鉴定。”

  蒙冬说死者脖子上缠了件衬衣,王书金始终没交代这一点。郑成月在调查井里女尸案时,从死者身下捞出大量衣服。“我们材料上都没写,问他:书金是不是井下还有人?他说没有。我说:没有,不对吧?但他就是不说衣服的事。我追问:底下是谁的衣服。他突然说:说这个干啥,是我偷人家的衣服。他对偷衣服不愿说,蒙桦脖子上缠的衣服也是偷别人的,但他不愿意提。”

  除了被杀的4个人外,王书金还交代了强奸谋杀未遂的一人。那是棉花地里摘棉花的一名女子。郑成月找到那片棉花地,查出十年前的主人才找到十年前的事主。但女子不承认有此事。

  那年,王书金走到村头,因为下雨,路边的墙头倒了。他看到树上晾着一件衬衣,顺手把花衬衣抓来。在强奸这名女子后,路边开过一辆车,车子因为泥泞陷进洼地。距离车子10米处便是王书金作案地。王书金见有人来,穿了衣裤准备跑时,顺手把偷来的衣服扔给女子。“这说明王书金有拿女人衣服的习惯,他没说,是没问到,不是没有。”

  那次见面,郑成月并未能如愿跟蒙冬一一解释这些。“他年纪大了,见了我也不愿意再说起这件事。他说,不要再提这事了,提起来伤心。我说行,不提了。我就看看您。”最后,郑成月放下两个西瓜离开了蒙冬家。

  2007年3月12日,王书金案在河北省邯郸中院一审开庭,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到现场听庭。之后,张找到郑成月办公室。郑在报纸上看到过她,她一见郑就哭了,郑只能安慰:“知道你为了儿子受了不少委屈。”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郑成月带着张焕枝到济南。之后,他决定去下聂庄的聂家看看。

  他走到下聂庄那棵大槐树旁,问路人:聂树斌家在哪?路人指着走在他前面的老人说,他就是聂树斌父亲。循着路人指的方向,郑成月看到一个老头拄着拐杖正往前走。他上前说:“大爷啊,跟我一块回家吧。”老人定定神,问:“你是不是广平公安局的郑局长?”

  从未谋面的两个人,在大槐树前,老人就要向郑成月跪下来,说:“为了我们家你受了委屈,我们家经常提到你。”郑成月说:我做了警察该做的事。老人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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