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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小学六旬保安借"玩游戏"猥亵3名幼女

[2015-12-23 16:01: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编辑:大亮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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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都龙泉某小学的三名8女孩被65岁保安借“找东西”游戏之名猥亵。记者了解到,目前该男子因猥亵儿童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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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提醒

  “小梦和两个同学年龄小,缺乏相应的辨认力和判断力,基于无知未及时告诉父母。加之杨某身着保安制服,小梦等人误以为其是警察,对他更是没有一点戒备心,这才导致杨某差点逍遥法外。”承办该案的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干警介绍说,“被害人缺乏自我防范意识是一方面原因,监护人谈‘性’色变,家庭教育中对身体保护相关知识缺失,才是猥亵儿童案件高发的根本原因。”

  “我们精心策划了以性侵害知识为主题的教育课堂,已多次进入龙泉驿区范围内的小学校授课,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负责人说,“我们的力量远远不够。我呼吁学校和家长加强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教育, 增加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学校、家庭与我们三位一体形成合力,才能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成长防线。”

  量刑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妇女、儿童,分别指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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