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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比预产期1月1日提前12小时出生被罚10万

[2016-01-03 07:41:20] 来源:网易 编辑:桃之妖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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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鲤城区的吴梅(化名)去年12月31日中午12时许在180医院生下二孩,是个男孩。“我们的预产期刚好是今年1月1日,当时觉得好幸运,没想到孩子等不及了。”吴梅看着床边的孩子笑着说,由于提前12小时出生,这个孩子要交约10万元社会抚养费。

  二孩妈妈迟来7天为我争气

  1日凌晨2时19分,杨女士在武警广东总队医院顺产生下二胎女儿,体重为6斤6两。

  今年杨女士27岁,丈夫31岁,都不是独生子女,做小生意谋生。家里已经有了一个6岁的女儿,这次怀上了宝宝就打算生下来,没有考虑太多二孩政策的时间问题。她说萝岗那边计生抓得很严,如果超生的话罚款特别高,可能数目不菲,而女儿的预产期本来是圣诞节,结果晚了7天,赶上新年,也赶上了新政策,“为我争气了”。

  非独产妇赶上政策太幸运了

  1日凌晨2时32分,一个体重为2940克的女宝宝在广医三院的产房里诞生。宝宝“坚持”到新年以后才降临这个世界,让妈妈辛妍(化名)大松一口气。

  “宝宝的预产期1月9日,没想到昨天她就开始‘发动’了。”1日,产后的辛妍告诉记者,她本来担心“赶不上”新政策的落地了,没想到宝宝“坚持”到了新年。

  已经育有一个两岁多男孩的辛妍,既非“双独”,也非“单独”,新政策的出台,让她的宝宝不仅符合了政策,还可以多一个月的假期,而且不用再去想罚款的那些问题了。“这个政策好,实在是太幸运了!被我赶上了。”她再次感叹道。

  政策背景

  率先完成修订确定“抢生”违法

  广东省率先完成计生条例修订,根据新的条例,2016年1月1日前抢生二孩属于违法行为。

  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在去年12月30日下午向媒体表示,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条例》,取消13天的晚婚假和15天晚育假;原来35天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女性来说,产假其实是缩短了的。

  《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据《广州日报》

  温州

  0:02首个合法二孩降生

  记者1日走访温州市区几大医院发现,不少夫妇已沉浸在再为人父为人母的喜悦之中。就在当天凌晨0:02,市中西医出生一名女婴,根据记者综合各大医院的信息,她应该是新政后市区首个“二孩”。

  首个二孩刚过红线2分钟

  在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来自平阳的周美芬女士在2016年元旦钟声敲响后2分钟,孩子顺利降生了。据医生介绍,目前女婴体征良好。对比记者获得的5家医院首个“二孩”出生时间结果,这应该是“全面两孩”落地后市区迎来的首个“二孩”。

  “比1月7日的预产期整整提早了一个星期,昨天晚上我的肚子就开始疼起来,到半夜就疼得不行,医生看了之后说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后来医生告诉我是在0点2分出生的,我就觉得很开心。”看着自己刚刚出生的小女儿,周美芬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周美芬告诉记者,自己今年已经36周岁,和丈夫两人都是设计师,从事建筑和室内设计的工作,大儿子是在2007年出生的。周美芬说,本来她和丈夫还在担心二胎出生后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没想到正好让他们赶上了新政策带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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