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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划定支付机构“势力范围” 发红包需实名

[2016-01-03 17:16:00] 来源:华夏时报 编辑:大亮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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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短短3天,连发两文,央行为争议良久的远程开户、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及互联网支付机构权责开启了一个崭新的2016支付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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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设计这么“复杂的游戏规则”?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形象地解释称,限额高低与账户实名程度、安全性等是正相关的关系,“就像不同等级的道路有不同的限速一个道理,高等级的道路,配套基础设施比较完善,限制比较低,限速达到120公里/小时,开放道路限速可能只有80公里/小时。”

  从个人角度来说,限速是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限额是为了保护人们的资金安全。而从金融稳定上看,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底线,要求支付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切实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要求,防范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如此,会形成“好的更好、坏的更坏”的马太效应,有利于市场格局优化,逐步走上“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发展轨道,也就是缘何新规一出,BAT纷纷点赞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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